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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保险业务
日期:2013-12-27
业务介绍
目前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只有农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,具体是指针对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人员,若因不幸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事故时,由承保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,用于偿还其贷款的保险。
业务特点
一、有利于提高借款人的风险保障水平,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的保险服务,有利于转移、化解银行贷款风险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二、有利于普及人们的保险意识,提高全社会的保险能力,降低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变革过程中的整体风险。
三、有利于银行、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。个人保险与个人信贷是相互配合的金融扶贫手段。个人信贷帮助低收入者生产致富改善生活,而贷款保险则保护低收入者在致富的道路上所积累到的财富,避免因各种意外、伤残等冲击而重新陷入贫困。保险还可以保护金融信贷机构的贷款安全,贷款安心、担保放心。
注意事项
在我行办理农户贷款的自然人方可办理此保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