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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信息

友谊农村商业银行 农户贷款公开承诺制度

日期:2018-09-20

友谊农村商业银行

农户贷款公开承诺制度

 
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服务水平,现就30万元(含)以下农户贷款业务流程和服务进行公开,并做出承诺:

一、公开事项

——贷款基本条件

(一)友谊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区域内,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,有固定住所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;

(二)贷款用途明确合法;

(三)原则上只对农户家庭中一个自然人发放贷款;

(四)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,还款来源稳定可靠;

(五)经友谊农村商业银行评级授信认定;

(六)友谊农村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——贷款种类及所需提供资料 

(一)借款申请书;

(二)夫妻双方二代有效身份证、户口,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不一致的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;

(三)根据申请贷款种类不同,还需提供以下资料:

序号

贷款种类

需提供的资料

1

农户互保贷款

提供土地使用权、承包权及重要生产资料权属证明、家庭资产证明等材料。

2

农户联保贷款

提供土地使用权、承包权及重要生产资料权属证明、家庭资产证明等材料。

3

农户抵押贷款

提供土地使用权、承包权及重要生产资料权属证明、家庭资产证明、房产权属证明等材料。

——贷款期限

贷款期限根据农户从事的生产经营周期确定,种植业贷款最长不超过18个月;养殖业贷款不超过3年。

二、服务承诺

(一)客户提出贷款申请,客户经理一次性告知贷款条件及所需资料,资料齐全,予以受理;客户有权对客户经理受理贷款的及时性进行监督,客户经理不得对资料齐全的客户不予受理。

(二)老客户自受理之日起,到行后一次性办结,满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,否则做出不予贷款的答复。

(三)新客户自受理之日起,到行次数不超过2次,满7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,否则做出不予贷款的答复。

(四)每年旺季期间,为加快放款进度,经办行可能采取划片、按村(屯)排序放款的方式放款。期间,前述(一)至(三)项的起始计时、计次时间以客户到行登记时间、次数为准,其他内容不变。

(五)对提出评级授信申请的农户,友谊农村商业银行评级授信面要达到100%。

(六)对评级授信认定符合贷款条件,且有贷款需求的农户,友谊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支持面要达到100%。

(七)在一个生产经营周期内,贷款期限由客户自愿确定。

(八)贷款约期内客户可以提前还款。

(九)从客户咨询申请贷款之日起,友谊农村商业银行将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,实行全程服务。

(十)不向客户收取复印费等其他费用。

(十一)禁止各种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行为。

上述承诺,不包含国家宏观政策调整、办理抵(质)押登记、营业网点改造、业务系统升级以及非友谊农村商业银行原因发生的时间延迟情况,但遇有关情况应提前告知客户。

三、投诉方式

服务过程中凡是违背上述承诺,欢迎客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:

友谊农商行投诉电话: 0469-5816816  1394666665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5846844684

市地联社投诉电话:   0469-4471004  15145905007

省联社投诉电话:    96388

投诉反映情况属实的,将对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四、内部监督检查方式

友谊农村商业银行将建立贷款受理审批进程跟踪反馈系统,监督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。客户可以利用各类互联网终端设备、电话或亲自到友谊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申请登记。自登记完成起,客户的贷款申请纳入内部监督范围。

           公开承诺人:友谊农村商业银行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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